婚姻关系没有结束与他人同居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4-03-02 12:40
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一般可通过如下方式认定:
1、双方有较固定的住所;
2、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;
3、断续或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;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。
如果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,当事人起诉离婚的,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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